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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召开第四季度保密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4-12-20 20:57:4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增强干警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12月20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第四季度保密工作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新辉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通报了违反保密规定的典型案例,并对进一步做好保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全体干警要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切实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训,始终做到警钟长鸣,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思想源头上筑牢保密防线,切实把保密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强化保密管理,筑牢安全防线。

会议要求,一要狠抓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涉密文件、设备、场所、人员等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坚守“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这条安全底线。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坚决防止涉密和不宜公开信息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微博上发布,坚决消除泄密隐患。二要加强保密教育。要将保密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将保密教育纳入年度学习培训计划,重点加强保密形势、法规制度、典型案例、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增强干警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不断提高保密工作质量和水平。三要严守保密纪律。要不断加强对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杜绝出现违规外联事件,做好防范化解失泄密风险各项工作。要加强对微信群、涉密文件资料的日常保密管理,严格限定知悉范围,特别是严禁通过手机拍照、扫描等方式在微信、互联网、邮箱等非涉密网络传输保密信息。

立案庭号码:0979-8442072;0979-8442073

联系电话:0979-8442082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