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西人民法庭位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设立于2009年,辖区面积6.2万平方公里,为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以及乌图美仁乡共计29个农业村、牧业村及农场连队提供司法服务。现在,老百姓遇到矛盾纠纷都愿意来法庭解决,它被辖区群众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法院”。
绘就司法为民新“枫”貌
近年来,河西人民法庭找准服务基层的切入点、着力点和侧重点,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诉源治理工作上积极探索,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河西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保障作用,积极拓展诉源治理“新路径”。截至目前,在辖区打造了五个“无讼村”、一个“无讼社区”,逐步以点带面控制辖区诉讼增量,降低万人起诉率,让“无讼”成为促进社会治理、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实现邻里和谐的司法“新名片”。河西人民法庭还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协作签订双向联络机制,实现联动补强,凝聚矛盾纠纷化解整体合力,不断提升辖区社会治理效能。把发动群众化解矛盾和依靠群众实现自治的“前哨阵地”牢牢扎在基层,在辖区村社有效支持培育了5名“村居法治带头人”和5户“学法用法示范户”,为乡村法治建设注入新活力。
今年6月,河西人民法庭圆满化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起因是王某及苏某饲养的牛群冲进解某的枸杞地,造成枸杞苗毁损。考虑到枸杞生产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促使案件快速高效化解,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的第一时间了解案件情况并制定调解方案,组织当事人勘查现场,查看枸杞苗受损情况。经过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对于赔偿数额及支付期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件审理结束后,承办法官主动跟踪履行情况,督促王某与苏某按约向解某支付了赔偿款。
“河西人民法庭就是我们‘家门口的法院’,有效维护了我们的切身利益。”解某向办案人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时说。
为更好地服务辖区群众,提升司法公信力,河西人民法庭根据辖区特点,不断改善执法办案方式方法,打造法庭特色品牌,以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让人民法庭真正成为群众“家门口的法院”。河西人民法庭结合辖区地域特色,不断探索完善巡回审判模式,通过打造“塔拉”流动法庭,积极延伸诉讼服务半径,有效解决偏远牧区群众的诉讼难题,让人民群众在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中感受到更切实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今年以来,河西人民法庭开展巡回法庭96次。河西人民法庭还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充分发挥“农信鸟”司法服务功能,打造“耕合”涉农调解品牌,为农户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
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
今年年初,河西人民法庭在诉前成功化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双方当事人在举办婚礼后的第3天,因相处时间过短,且双方的年龄差距较大,在沟通上出现严重问题,遂发生争执,女方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后再未返回。双方矛盾不断加剧,双方家属无奈之下将两人带至法庭,请求法官调处。办案人员以“劝、谈、教”的调解模式,将法律权威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相结合,耐心地引导双方当事人及家属敞开心扉,积极沟通,互谅互让。最终双方重归于好,一段即将破裂的婚姻得以挽回。
这是河西人民法庭妥善处理纠纷的一个缩影。能够迅速有效解决矛盾纠纷,得益于河西人民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整合社会解纷力量的职能和资源,构建多方参与、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多元解纷机制,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河西人民法庭强化矛盾纠纷非诉引导,拓宽多元解纷渠道,精心制作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指引流程图,并公示在人民法庭的显著位置,法官在案件受理前充分释明非诉解纷的优势特点,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有利于修复关系的途径化解纠纷。
打造调解“前沿阵地”
河西人民法庭探索建立“法庭+乡镇+村(牧)委会+网格员”解纷新模式,充分发挥“一庭两站两岗十一联络员”便民服务网格作用,在辖区范围打造法官联络站、巡回审判站、家事审判岗、汉藏双语流动服务岗,在9村、1农场、1社区选任11名法庭联络员,努力实现辖区网格司法服务全覆盖,真正做到关口前移、前端化解。自“两站两岗”设立以来,河西人民法庭受理的涉民生纠纷中83%的案件通过调解及撤诉方式解决,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了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
“你俩是同村的,低头不见抬头见,为什么要把关系闹得这么僵呢?”不久前,河西人民法庭特邀联络员圆满化解一起身体权纠纷案。韩某与邻居解某因争夺泔水发生争执,导致韩某受伤住院,解某以受到韩某的殴打受伤为由拒绝赔偿各项损失。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邀请村里的特邀联络员前往村委会共同调解。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自身人熟、地熟、乡情熟的优势,与承办法官共同从情理与法理的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解。最终解某当场赔偿韩某相关损失,双方握手言和,此案圆满解决。
增进民生福祉促和谐
“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要跟进到哪里。”近年来,河西人民法庭深入践行群众路线,聚焦群众司法领域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我们在办理案件时发现孩子有消极心理,这是父母离婚时出现的问题,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想帮助孩子。”承办法官说。今年3月,河西人民法庭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父母在离异时出现“抢夺”孩子的问题,导致7岁的李某产生消极心理,影响到学习及生活。法庭干警便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到李某家中开展了案件回访工作。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干警与李某面对面沟通,了解其学习和生活状况,鼓励他要积极向上,不要因为家庭因素影响自身学习和生活。同时,承办法官还向其监护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其“依法带娃”,承担起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河西人民法庭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十分关注妇女、儿童的权益,为此打造了“护童法治工作站”,通过对涉未成年人纠纷中的父母开展法治教育,追踪关注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生活状况等方式,最大限度避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确保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关爱未成年人精神贯彻落实到审判工作中。贴近农村妇女工作实际,设立“红头巾温馨家园”,深入农村社区开展保障妇女权益法治宣传,为辖区女性提供法律帮助,并利用人民法庭心理学专业人才优势,为离婚纠纷、抚养权纠纷、意外事故引发的侵权纠纷中涉及的女性当事人提供专业心理疏导,切实保障辖区女性合法权益。
人民法庭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也是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河西人民法庭将持续总结实践经验、完善治理方式,赋予“枫桥经验”新的生命力,书写人民法庭新篇章,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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