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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与“法”同行 护“未”成长——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开展“昆仑长缨”巾帼普法乡村行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讲座
  发布时间:2024-12-04 20:55:1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在“12·4”国家宪法日当天,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才仁卓玛联合市妇联前往金北社区“霞光家庭教育指导站”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家庭教育指导主题普法讲座。


讲座现场,才仁卓玛副院长全面介绍了“霞光家庭教育指导站”工作开展情况,讲解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状和危害,强调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呼吁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要履行监管职责,共同保护未成年健康成长。

随后,法院干警向大家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同时,以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为例,深刻剖析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特征、家庭成因及家庭教育缺失后出现的行为模式,因家庭教育缺失引发刑事案件的惨痛教训,引导监护人明确家庭教育定位,提高家庭教育素养,以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和行为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增强家庭教育意识,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正确教育未成年人。

家庭是未成年人保护的起点,了解家庭教育保护法律、法规,有利于家长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多部门协作,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以多种形式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活动,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巾帼力量。

立案庭号码:0979-8442072;0979-8442073

联系电话:0979-8442082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