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行政机关,能否妥善化解关乎着群众切实权益,也关乎着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加大诉前调解及诉中化解力度,妥善化解了一件件行政纠纷案件。
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圆满化解一起工伤保险资格与待遇认定行政案件。
原告某公司将某人社局及第三人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人社局作出的第三人刘某系因工受伤的工伤认定决定。在起诉前,第三人刘某已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因工受伤期间的各项损失,双方僵持不下。为实质化解争议,在开庭审理前,法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深入了解劳资双方的意图,把握焦点问题,找利益平衡点。法官在正确、完整掌握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情况下,联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工作,让涉诉当事人明白缠诉给其造成的损失及影响,让当事人及时止损,息诉服判。最终原告某公司与第三人刘某达成仲裁和解,某公司分期向刘某支付相关款项,并撤回行政案件的起诉。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将“如我在诉”“一次解纷”的理念贯彻行政审判工作全过程,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减少群众诉累,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立案庭号码:0979-8442072;0979-844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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