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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24-11-12 18:48:0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通报,对在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获评“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荣誉称号。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自2016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省情定位,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坚决扛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政治责任,通过“良法善治”在青藏高原交上了一份人民满意的司法生态保护绿色答卷。


2021年以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受案3521件,审结3297件,审限内结案率94.36%,其中,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36件。依法严厉惩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犯罪行为,妥善处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纠纷,加大对环境公共利益和环境权益保护力度,制定《共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沟通协作意向书》,印发《环境资源审判与行政执法衔接协同联动工作办法》,结合涉环境资源类案件案由、行为发生地、环境修复等情况,探索推行“诉前制发禁止令+判前做全面评估+判后研提司法建议+执后回访监督”机制。审结的青海省首例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案入选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被选入人民法院案例库,通过“小案件”发挥出“大效应”,达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成立“唐古拉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小组,印制环资公益宣传品,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展出并向群众发放,慰问公益组织“昆仑山驿站”等6个驿站、30余名志愿者,发挥“科普+法治+生态保护”的综合教育功能。组建“京青专家”师带徒学习小组,庭室业务骨干与省生态环境厅专家签署协议,借助“外脑”“外力”解决环境资源审判过程中的专业性问题,进一步健全了环境资源审判配套知识体系,打造了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环资审判团队。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初心使命,牢记“国之大者”,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质量环境司法服务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环境资源审判的效益服务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立案庭号码:0979-8442072;0979-8442073

联系电话:0979-8442082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