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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筑牢法治屏障  共护绿水青山——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西人民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专刊(第十五期)

  发布时间:2024-11-06 16:24:4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市人民法院河西人民法庭结合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法在格茫一线,守护最美枫景”重点工作安排,前往湿地公园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庭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向来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解答群众关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咨询,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讲解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危害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环保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到环境保护活动中来。引导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和宣传者。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下一步,市人民法院河西人民法庭将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环保普法力度,积极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为建设平安美丽格尔木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