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一个国家烈士纪念日来临之际,为深切缅怀英雄烈士不朽功勋,赓续红色血脉,进一步激发干警爱国主义情怀和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9月30日上午,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市委部署安排,组织干警前往烈士陵园广场参加格尔木市第十一个烈士纪念日活动。
苍松翠柏寄哀思,绿水青山印忠魂。烈士陵园内,秋风正劲,松柏低垂,丰碑庄严肃穆。我院干警列队站在烈士纪念碑前,齐唱国歌、肃立默哀,并敬献花篮,深切表达对革命先烈的缅怀之情和崇高敬意。
先烈精神千秋颂,抚今追昔,吾辈自强。干警们表示,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以革命先烈为楷模,将烈士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立足审判岗位,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对革命先烈的深切缅怀化作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在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中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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