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一线、紧密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探索法庭审执一体化的新模式。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东人民法庭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4年3月12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受理格尔木某经营部诉青海某混凝土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青海某混凝土公司分期支付货款,但青海某混凝土公司在支付两期货款后,剩余部分款项未按调解协议及时履行付款义务,故格尔木某经营部进一步申请执行。
经查询,青海某混凝土公司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干警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告知其不履行支付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多次释法明理工作,青海某混凝土公司最终向格尔木某经营部付清全部货款。9月27日,该案以执行完毕的方式结案,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得以了结。
下一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执行工作优势,助推人民法庭审执一体化改革与“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执源治理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立案庭号码:0979-8442072;0979-844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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