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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市人民法院开展“村居法治带头人”证书颁发仪式——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西人民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专刊(第十四期)
  发布时间:2024-09-24 20:43:42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西人民法庭干警前往辖区郭勒木德镇胡杨城镇社区开展“村居法治带头人”证书颁发仪式暨座谈会。


座谈会上,干警围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农民工讨薪维权以及治理高价彩礼等相关问题进行讲解,对现场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业、细致地解答。并为在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社情民意传达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颁发了“村居法治带头人”证书,借此吸引更多基层群众加入到“法治带头人”队伍,运用法治思维积极参与到基层治理工作中,不断提升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用法、化解靠法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始终把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延伸基层治理触角,把发动群众化解矛盾和依靠群众实现自治的“前哨阵地”扎在基层,实现联动补强,增强纠纷化解整体合力,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立案庭号码:0979-8442072;0979-8442073

联系电话:0979-8442082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