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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未”成长】拒绝校园欺凌 共筑安全校园
  发布时间:2024-09-11 20:05:2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预防校园暴力和欺凌事件的发生,增强中小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近日,市人民法院河东人民法庭干警前往市逸夫学校,开展2024年度秋季“开学第一课”。


课堂上,法治副校长张寒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角度,向学生及老师具体介绍了教室内外、学校周边、操场、食堂等所有与校园环境有关的情境下发生的暴力行为都属于校园欺凌。同时详细讲解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特点及产生因素等,并通过真实案例讲解法律法规及预防校园欺凌的相关知识,告诫学生在自己或他人遭遇紧急情况时,应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或警察求助,采取及时有效的救助措施。引导学生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要学法懂法、知法用法,运用法律手段,依靠学校、老师、家长妥善处理校园欺凌。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桥梁纽带作用,继续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立案庭号码:0979-8442072;0979-8442073

联系电话:0979-8442082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