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动态 > 工作动态
【法院动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安排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4-09-06 21:27:57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动员全院各族干警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9月6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新辉主持,全院干警参会。


会上,刘新辉主任传达学习了中央第七次民族工作座谈会精神、省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宣读了《格尔木市人民法院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对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相关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全院干警要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教育活动为契机,继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格尔木市人民法院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切实把民族法治政策宣传工作做细做实,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强大司法力量,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从而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要切实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十二个必须”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确保民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审判执行业务工作、优化审判质效等有机结合起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和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三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加大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教育引导各民族群众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理念,坚定“五个认同”,自觉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者、践行者、捍卫者。

会议最后,组织参会干警进行《格尔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测试题》答题活动。

立案庭号码:0979-8442072;0979-8442073

联系电话:0979-8442082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