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见效,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增强干警主动填报意识,8月30日下午,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召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00问》专题培训会。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新辉同志主持,全体干警参会。
会议学习了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制发的《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00问》应知应会、记录报告平台操作解读、政策业务解读等内容,并进一步强调了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工作的必要性。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加强填报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一要提高认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将《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00问》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学习和“党建+业务”学习计划,作为常态化学习内容,对政策业务解读、法院干警任职回避规定、审判人员诉讼活动回避制度等内容再学习、再领会、再认知。二要压实责任,推进“三个规定”制度执行。各内设机构及派出法庭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主要责任,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记录填报、规范对外交往,形成自觉贯彻执行的氛围,督促干警深刻认识到落实好“三个规定”填报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要求,要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倒逼干警主动如实填报, 由“要我填”变成“我要填”模式,形成上下贯通、职责分明、合力推动的良好局面,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见效。三要强化监督,切实规范司法活动。督察室要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常态化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专项检查,督促全院干警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填报,对连续三个月“零报告”的干警及时进行通报约谈,教育引导干警自觉做到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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