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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山下法为纲|司法之笔书写美丽格尔木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4-08-29 11:14:27 打印 字号: | |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青藏高原干旱地区首个生态韧性宜居海绵城市样板示范市”、市林草局被青海省委省政府授予“青海省国土绿化先进单位”……一张张生态名片,成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践行“两山”理念,持续走好绿色发展之路的生动注脚。优异成绩的取得,与当地以司法之力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密不可分。

近年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始终以司法保护海西生态环境为己任,立足省情定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政治责任,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中的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延伸司法触角,努力打造环境资源审判样本,通过“良法善治”在青藏高原交上了一份人民满意的司法生态保护绿色答卷。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干警前往格尔木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开展“环保之旅”

“雪域高原有神舟,苍茫旷野悠悠”。被誉为“高原之舟”的牦牛,是我国青藏高原地区牧民生产生活无法替代的牲畜,牦牛的皮毛、肉、奶甚至粪便,构成了牧民衣食住行用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没有牦牛,就没有高原人民的生息。

2023年1月,经被告人韩某祥提议,并分别与被告人马某祥、马某录商议后,从格尔木市区前往都兰县,猎杀牦牛1头,后三名被告人对牦牛进行利皮、肢解并运回格尔木市马某祥家中并进行分配。2024年4月28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对犯危害珍贵、濒危动物罪的四名被告人作出刑事判决,判处五至九年的有期徒刑。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开展“小手拉大手以法治守护长江源头”环保知识进校园活动

以法律的威严守护着绿水青山,以公正的裁判维护着生态平衡,这仅仅是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护航生态建设的一个缩影。本案中,各被告人在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的大形势下,挑战国家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底线,非法猎杀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牦牛,致使野生动物的多样性遭受破坏,对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侵害,均予以惩罚。

“对于此类案件,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树立全局观、整体观,强化上中下游犯罪一体化惩治,全链条打击,斩断利益链条,连根拔起,绝不姑息;始终坚持以法治强力保护‘高原之舟’野牦牛,保障海西州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让‘高原之舟’共生,让高原之水长流,让高原之绿永驻。”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高文君说。

“要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受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39件,审结27件。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干警走进长江源民族学校开展普法宣传

8月15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当天,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召开迎接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年度司法白皮书公布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案例新闻发布会,介绍一年来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并总结有益经验,体现“环境法治的建设离不开完善的体系,而司法体系是维护环境法治的重要保障”这一法治精髓。

近年来,随着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不断提升,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成为生态建设的有力守护者。从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到推动生态环境修复,从化解生态纠纷到普及环保法律知识,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在各个环节都展现出了坚定的决心和卓越的行动力。

据了解,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绿色发展,全面推进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做实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坚持依法严厉惩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保护涉环境资源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解决行政争议,妥善处理各类环境资源与生态破坏民事纠纷,加大对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力度,以现代化的环资审判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干警在田间地头,向务农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坚定的信心、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着力推动环资审判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司法审判工作‘实举措’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含绿量’。”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才仁卓玛说。

在过去,提到“挖矿”,人们往往会联想到在矿井深处艰苦劳作,挖掘煤炭、金属等矿物资源的场景。然而,在当今数字化飞速发展的时代,“挖矿”有了另一层全新的含义。

如今,在互联网的世界里,“挖矿”更多地与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联系在一起。矿工们不再挥舞着镐头和铁锹,而是通过强大的计算机设备和复杂的算法,参与到虚拟货币的挖掘中。简而言之,通过一定设备及行为获取虚拟商品比特币的相关投资活动。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干警在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参观学习

2021年11月17日,原告国网某供电公司与被告1都兰某合作社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2023年3月9日原告在周核对期间,发现被告1电量突增。经现场检查后,发现是被告1擅自改变用电类别,电费低价高用,厂房内用电设备系承租人被告2张某兴比特币挖矿之用,遂将都兰某合作社和张某兴诉至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1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绿色原则,亦违反《高压供用电合同》约定,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遂判决被告1支付原告差额电费、违约使用电费、律师代理费,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随着数字货币领域的发展,挖矿逐渐成为一种投资方式,但挖矿的操作也带来不可忽视的环境问题。本案中,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绿色原则的挖矿行为,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案中,考虑到合同履行会对青藏高原和黄河流域环境资源产生的影响,为保护青藏高原和黄河源头生态环境、节约生产资源,法院主动延伸环资司法审判触角,以小案为切入点,释法明理,深刻诠释民法典绿色原则的深刻意义,积极为筑牢生态安全司法屏障作出贡献。”高文君说。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干警前往企业开展普法讲座

草木植成,国之富也。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守护好绿水青山,既是党中央的要求,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同时也离不开司法护航。“以法治守护长江、黄河源头,守护青藏高原,是生态振兴之本。我们将继续探索延伸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准确理解把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大意义和重点任务,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让青藏高原在司法助力下,更清更美更灵动。”才仁卓玛说。

立案庭号码:0979-8442072;0979-8442073

联系电话:0979-8442082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