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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我来讲 第二十一讲】以讲促学强能力 以学促干提质效
  发布时间:2024-08-06 07:51:10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促进干警互学互鉴,打造过硬法院队伍,8月2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继续开展“民法典我来讲”活动,第二十一讲由民事审判庭孙修乙法官作专题讲授。


课堂上,孙修乙法官从案例分析、法条渊源、法条解读等角度对《民法典》第五章“关于民事权利的有关规定”进行讲授,并与参会干警分享了自己的办案经验。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对《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权利的规定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将更加精准把握《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

下一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紧跟立法变化,及时深入学习研究,及时更新审判理念和裁判规则,切实做到学深、学细、学透、学全、学准,深入领会立法精神,准确把握新的规则变化,统一法律适用,不断提高自身司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促进民事审判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立案庭号码:0979-8442072;0979-8442073

联系电话:0979-8442082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