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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传达学习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4-07-20 01:30:22 打印 字号: | |

7月19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州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及市委(扩大)会议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军主持,院党组成员及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之际,全省上下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第三次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奋力推动现代化新青海建设关键时刻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审议通过《中共青海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的决定》,进一步细化了“任务书”“施工图”,对于动员全省上下坚定不移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全院干警要把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深刻认识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省委全会各项部署上来,认真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行动,做到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省委州市委主要领导调研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谋划开展法院下半年工作结合起来,找准法院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按照“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突出工作重点,优化服务措施,依法能动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会议强调,一要坚持“学”字为先,在领会精神实质中把牢政治方向。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四届省委六次全体会议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主动对标打造“高地”、建设“四地”重大要求,找准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的定位和服务大局的支撑点、着力点和切入点,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谋深谋实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举措,保证省州市委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二要坚持“责”字为重,在扛起法治责任中彰显担当。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推动下半年工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取得更大突破和提升。以“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为契机,要树立全流程思维,做好诉前保全、判后答疑、督促履行、执前和解等工作,提升办案效果。要紧盯短板弱项,主动对标对表9+X+N考核指标,对症施策、补齐短板,充分发挥庭审示范作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建设,着力在提效率、强质量、优效果上下功夫,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和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三要坚持“干”字为本,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展现作为。要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与效率”的关切。要将先进经验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切实增强“质效双优”意识,好学善思,取长补短,比学赶超,以知促行,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案件办理的有效实践。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延伸审判职能,做精刑事审判、做强民商事审判、做实行政审判、做优环境资源审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擦亮“八和”特色调解室,“农信鸟”“商信鸟”等特色品牌,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品牌。四要坚持“严”字为底,在狠抓工作落实中淬炼扎实踏实作风。要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和司法办案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弘扬新风正气,充分发挥综合考核“指挥棒”作用,大力弘扬不怕困难、不畏艰险,勇于斗争、敢于胜利的精神,让实干者有为、有为者有位。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决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让铁的纪律成为审执工作的自觉遵循,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队伍。

立案庭号码:0979-8442072;0979-8442073

联系电话:0979-8442082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