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枫桥式法庭”创建活动走深走实,切实发挥“塔拉”流动法庭服务基层、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前哨”作用,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西人民法庭干警背着国徽走进草原,深入当事人家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有效化解了老百姓之间的矛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虽然案件标的仅有3500元,但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在草原上居住,且正值剪羊毛的季节,为便于当事人诉讼,尽快解决解纷,办案团队前往草原进行巡回审判。由于这起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是少数民族,只会简单的汉语,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安排双语干警与当事人沟通调解,经过耐心疏导,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履行还款义务,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当事人为了表达感谢,热情地为办案团队献上哈达。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强化巡回法庭司法便民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多元解纷服务,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切实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不断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司法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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