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良性互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6月25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邀请海西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民警及格尔木市公安局民警,参加行政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本案中,原告兰某在饮酒后驾驶车辆引发生交通事故,后海西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原告兰某作出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原告兰某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故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审判长严格按照法定审理程序,阐明了被诉行政行为与行政处罚决定间的法律关系。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气氛庄严。
通过此次“零距离”旁听庭审,在场民警对治安方面行政案件的审理程序、举证质证方式、辩论方式等内容均有了深刻体会,对于群众诉求有了更加客观清晰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法律和服务意识。
下一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立案庭号码:0979-8442072;0979-8442073
联系电话:0979-844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