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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创城当先锋 整装再出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召开第一季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任务专题工作会
  发布时间:2024-03-02 15:58:1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强措施、更佳状态、更好水平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加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3月1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召开第一季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任务专题工作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王军主持,全院干警参加。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新辉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季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围绕考评形式变化、实地考察范围变化、新的考评标准等对市人民法院创城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王军院长强调,全体干警要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以城市主人翁意识,自觉投身创城热潮。要倡导文明司法,坚持文明接待、文明审理、文明执行,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全面展现人民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要树立标杆意识,从自身文明出行、遵守交通法规、参与志愿服务等细微之处践行创城精神,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贡献法院力量。

会议要求,一要思想认识到位。要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各庭室负责人务必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每名干警,切实把责任扛起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以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踏实苦干的实际行动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二要工作措施到位。要对标对表最新《测评体系》和第一季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熟知测评内容、标准和工作任务。要做优做精网上申报资料工作,高质量收集、精细化整理、完整性上传,做到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应传尽传。要全力整治联点包干街道环境卫生、文明行为、交通秩序等问题保证监控视频录像符合测评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城工作任务。三要责任落实到位。要持续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使创建过程成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过程。坚决落实“市级领导+联点单位+包干街巷长”机制和街巷责任单位“五个一”责任机制,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巡查巡检要紧盯问题,做好创城查漏补缺,聚焦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堵点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台账,强化跟踪问效,迅速整治到位,努力提升创建质效。四要创城宣传到位。要加大创城工作和法治宣传力度,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利用“法律九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法治”大餐。要组织干警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全方位、深层次、立体式开展创城宣传和问卷调查,形成人人重视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推进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立案庭号码:0979-8442072;0979-8442073

联系电话:0979-8442082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