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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严的标准立起来 实的作风树起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召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4-01-11 22:46:08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全市政法系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升法院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1月11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召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王军主持,院中层领导及各部门内勤参会。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孙豫奎宣读了《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传达了1月11日上午全市政法系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孙豫奎指出,全院干警要深刻认识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针对性及重要性,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立足“人事案三个不可能”队伍建设目标,坚持把“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提高法院干警能力素质和推动法院队伍全面发展的重要契机,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专项整治行动融入执法办案工作,推动政治忠诚不断筑牢,政治生态持续净化,“顽瘴痼疾”有效整治,建章立制成效明显,司法作风明显好转,新风正气不断充盈,进一步擦亮新风正气法院“名片”。


党组书记、院长王军强调,全院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2024年各项重点工作走深走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王军同志对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提出五点要求:一是筑牢根基,真正做到武装头脑,防止盲从与妄言。全院干警要结合“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勤学习、善总结,把学习作为一种终身习惯,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增强新技能,开拓新视野,做到真正武装头脑,防止盲从与妄言,始终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大力弘扬敢为敢干的作风,带头担当作为,奋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学风要正,真正做到全面深入系统,防止学用脱节。全院干警要认真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论述摘编》等,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全省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十严禁”》《格尔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负面清单》,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做到不踩“红线”,不闯“雷区”。三是实干为要,真正做到脚踏实地,防止跃如引弓。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作为新时代基层法院的干警,应时刻锤炼自身本领,脚踏实地练就适应“现代化”的真功夫,应当深刻理解“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不变的主题,勇担责、重实干,勤学笃行、依法能动履职,履行好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促进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的职责使命。四是人民至上,真正做到积极践行宗旨,防止背离初心。结合“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专项整治行动的3个环节13项细化内容,认真查摆,深入汲取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惨痛教训,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肃整改,防止背离初心,做好做足准备工作,全力以赴,努力实现“人事案三个不可能”的工作目标。五是从严廉洁司法,真正做到不断增强定力,防止害群之马。全院干警要对照方案,坚决推动学查改做一体落实,坚持深学深悟在日常,触及灵魂抓警示,用真实的“活教材”教育警示“身边人”。庭室负责人要增强“一岗双责”意识,确保本人和所负责的庭室不发生违法违纪事件,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廉洁自律、廉政勤政。


立案庭号码:0979-8442072;0979-8442073

联系电话:0979-8442082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