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2024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工作要求,强化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工作,1月11日下午,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长期未结案件督办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才仁卓玛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孙豫奎,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芦生民,各业务庭室局正副职,全体法官、法官助理参会。
会议通报了省高院《关于对全省法院截至12月31日长期未结案件情况的通报》,宣读了我院《关于对<关于对全省法院截至12月31日长期未结案件情况的通报>中通报的长期未结案件进行督办的通知》,执行局负责人季海青就通报的长期未结案件进行了逐案汇报。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清积责任。各庭室局要将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作为“一把手”工程,压实工作责任,承办人员要认真分析研判,制定“一案一策”,拿出可行化解方案。审管办要紧盯案件质效指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全流程监管,定期通报,强化长期未结案件预警,从根本上消除长期未结案件积累攀升隐患。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多措并举清积。院庭长发挥监督管理职责,落实案件阅核制度,积极主动沟通指导,做好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发挥好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职能作用,把好案件质量关、事实关、程序关,从源头上降低长期未结案件出现。三是构建长效机制,防止边清边积。在清理两年以上未结案件的同时,要高度关注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提早调配审判资源,边“清”边总结,边“清”边研判,有效防止“边清边积、前清后积”的不良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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