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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考核组考核市人民法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4-01-11 21:44:18 打印 字号: | |

1月8日下午,由州政协副主席段相宏带队,海西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考核组一行4人到我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考核工作,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军,党组成员、副院长才仁卓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新辉陪同。


考核组一行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先后通过现场查看宣传展板、诉讼服务中心、审判信息中心、“八和”调解室、“院史馆”等场所,采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市人民法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组对市人民法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指出市人民法院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积极与审判执行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有机融合,特色鲜明、亮点突出。

考核组要求,一是持续加强学习教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时跟进学习省州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不断提升全院干警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知晓率,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增强创新意识,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有形有实。三是加强交往交流交融。立足法院职能,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审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妥善处理在立审执中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继续大力维护民族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为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新局面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下一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这条主线,聚焦“公正与效率”这一司法审判工作永恒主题,把党的民族政策融入法院立审执工作各环节,运用法治手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为格尔木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贡献法治力量。

立案庭号码:0979-8442072;0979-8442073

联系电话:0979-8442082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