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努力做到服务民生、赢得民心,切实让公平正义更加可心可触可感。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受理各类案件8093件、同比上升29.18%,结案7154件、同比增长38.46%,结案率88.4%。同比上升5.63%。法官人均结案275件,案件量在全州占40%,受案数和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
一、持续推动“断血”行动,保障群众胜诉权益。
聚焦案结事了,“息讼”工程亮点纷呈。
与32家单位出台《关于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细则》,与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单位建立《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的协调机制》《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建立网络化查人、扣车、限制出境等协作机制(试行)》等机制,累计发布失信457人次,发布限制消费630人次;开展搜查2案2人次,发布失信曝光信息1批次42条;强制腾退3件4人;对14人采取拘留措施,发布悬赏公告1期。
坚持聚力攻坚,用“真金白银”兑现司法为民承诺。
受理执行案件3227件,执结2566件,执结率79.34%。一是通过革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缩短办案周期,加速兑现胜诉权益,提升执行工作“快”的速度。开展执行“清案清账清心”活动,排查执行积案154件,实际执行到位517.2万余元,清积率72.08%。二是通过用足用全罚款、拘留、移送拒执罪等强制执行措施,敢于亮剑、善于斗争,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10人次,采取限制消费措施1123人次,开展搜查2案2人次,对20人采取拘留措施,从源头上遏制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现象。三是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和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妥善化解357起涉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注重改进执行方式方法,不“竭泽而渔”,讲求“情理法”,实现“最优解”。
二、发挥“社会啄木鸟”功效,融入治理大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助力矛盾多元化解。
充分发挥司法建议“把脉开方”作用,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书并跟踪建议落实情况。坚持审理与治理并重,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做好审判“后半篇文章”,推动实现“药到病除”,取得了“治标又治本”的良好效果。
精准对症下药,助力平安格尔木建设。
围绕加强重点人口管理、强化治安防范措施、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出建议。2021年至今发送的45份司法建议中,涉刑事案件16份,占35.56%,采纳率和反馈率100%。针对扫黑除恶案件制发司法建议4份,采纳率和反馈率100%。
坚持同向发力,助力经济发展大局。
及时向市委政法委转呈“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格尔木市支行等单位转发“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相关行业和社会问题开出的“药方”,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提升司法建议工作效能。同时,加强与涉及房地产、信用卡等相关领域职能机关的沟通协作,充分依靠司法建议、运用司法手段把矛盾化解在源头。2023年,给相关房地产公司制发司法建议2份,制发规范信用贷款类司法建议4份。
三、打好法治宣传“组合拳”,弘扬法治精神。
普法贯穿法律服务全程。
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以及社会关注的典型涉民生案件做好答疑解惑、以案释法工作,共报送以案释法案例40余篇,其中2件案例入选全省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1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深化和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审判流程信息公开4504条,庭审直播案件839件,公开裁判文书2638份,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
全广度全范围推进普法。
深入学习《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11余次,惠及群众4790余人次。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24次,惠及群众1840余人次,有效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积极推进16名法律专业知识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法官助理受聘担任8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与法治辅导员,联合格尔木市妇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霞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同时,聘任4名具有从业资格和从业经验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司法社工,有效拓宽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载体。
聚焦重要节点专项宣传。
以青年干警为普法主力军,全面实施“八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律九进”等法治宣传活动194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格法办案的普法视野专刊发刊22期,全面加强司法宣传工作,有力唱响了主旋律,弘扬司法正能量,通过“一网两微五平台”发布宣传稿件5000余篇,被中国法院采用3篇,省高院“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专场采用4篇,采用率100%。
立案庭号码:0979-8442072;0979-8442073
联系电话:0979-844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