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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格”释法】 用铲斗运送工友致人死亡,驾驶司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3-12-14 17:17:13 打印 字号: | |

“原以为让工友坐在铲斗里只是方便,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被告人万某某没有想到,正是由于这种侥幸心理,将他送上了刑事被告席。近日,市法院审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根据罪责刑相一致的原则,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万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

2023年8月20日8时许,被告人万某某驾驶装载机拉载工友胡某某等人前往工地,因道路颠簸致使坐在装载机铲斗内的胡某某颠出铲斗后遭碾压死亡。经海西州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胡某某头部及胸部受较大钝性外力挤压致重度颅脑损伤合并肺脏、肝脏破裂致大失血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万某某及施工公司赔偿被害人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0万元,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万某某驾驶装载机因疏忽大意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万某某案发后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减轻处罚,且与公诉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纵观此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结合其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对被告人万某某依法宣告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用装载机铲斗载人的现象不在少数,不仅在工地甚至在大马路上也能看到,安全隐患极大。很多事故都是因为一时疏忽和不注意造成的,通常都是抱着侥幸的心理,而最后酿成一个个无可挽回的悲惨结局。这次事故再一次警醒我们,无论何时都要注意安全第一!不要心存侥幸,以免追悔莫及!

立案庭号码:0979-8442072;0979-8442073

联系电话:0979-8442082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