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传承和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以司法之力助推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质增效,11月22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军一行,先后到青海铭鑫格尔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检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检查中,王军院长一行走进企业生产现场,实地查看企业生产环境、消防设施配备、生产设备管理等情况,并通过查阅台账资料、交流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急演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落实情况。同时,王军院长向企业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市法院在服务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举措,耐心征求了企业对法院的意见建议。
王军院长强调,安全生产是头等大事,责任重于泰山。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确保企业生产形势安全稳定。一是深刻吸取重大事故沉痛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源头治理,补短板、堵漏洞、防风险,坚决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二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有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三是紧盯重点关键,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全面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持续强化应急演练,常态化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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