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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格”释法】帮境外诈骗团伙拨打电话 格尔木市三名19岁少年获刑!
作者: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1-24 22:15:32 打印 字号: | |

在日常网络中,经常会看到“只需用手机拨打电话,就能赚钱” “只要有手机就能兼职赚钱” “拨打电话、轻松赚钱、日结佣金”等赚钱广告。“用你的QQ号给这几个号码打电话,之后我和他沟通,事成后给你‘辛苦费’,一小时约人民币200元”。赚钱如此容易?先别着急心动!这是境外诈骗团伙惯用的诈骗话术,如此赚钱涉嫌犯罪!


2023年11月21日,市法院公开审理冶某、张某、马某诈骗案,并当庭宣判。该案中,三名被告人均系2004年出生,犯罪时仅19周岁。三名被告人通过短视频平台看到“拨打电话即可赚钱”的广告后贪图小利,甘愿充当电诈“工具人”,最终身陷囹圄。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5月,三被告人明知对方是境外诈骗团伙,还加上对方QQ号码,在对方的培训下,三人按照境外电诈团伙的要求,先用自己的QQ与对方语音通话,再用另一部手机给对方提供的号码拨打电话。号码拨通后,将两部手机对接实现通话。聊天的内容都是“快递丢失添加客服进行理赔”“京东白条客服”“淘宝客服”等诈骗话术。经统计,2023年5月10日至6月15日期间,冶某共拨打诈骗电话3871条,张某共拨打诈骗电话3782条,马某共拨打诈骗电话2910条。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冶某、张某、马某明知境外诈骗团伙实施诈骗活动,而帮助境外诈骗团伙拨打诈骗电话,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情形的,应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的规定,鉴于三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又在宣判前预交罚金,均依法、酌情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冶某、马某又曾因出售、出租银行卡给诈骗团伙而被行政处罚,对二人酌情从重处罚。判决被告人冶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张某、马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近年来,随着国家开展“断卡”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严打国内“黑灰产”“两卡”犯罪,进一步压缩了境外诈骗团伙生存空间。诈骗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另辟蹊径通过国内网站、社交媒体等发布大量“拨打电话,轻松赚钱”等广告,诱骗国内网民,使用境外通讯软件相互联系,通过虚拟货币结算,组织大量国内人员参与帮助拨打电诈电话。前期,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已审结架设GOIP设备进行远程通话的诈骗犯罪活动,此次又审理此类电诈犯罪。

【市法院温馨提示】

一、搭建GOIP、VOIP的工作不能做。诈骗分子大多藏身境外,他们会以“高薪诚聘”为诱饵,诱使国内人员搭建虚拟拨号GOIP设备实现远程给被害人拨打电话,并伪装成本地号码,增大了迷惑性,导致被害人更容易被骗。

二、买卖电话卡和银行卡的工作不能做。出租、出具、出售自己的电话卡和银行账户,或者充当线下“卡头”“卡贩”,为了一时小利变成诈骗分子的帮凶,殊不知就是因为这些被卖出的大量“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和银行账户,被诈骗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使不少人因骗致贫、因骗致伤甚至因骗致死。

三、冒充客服电话引流的工作不能做。有些诈骗团伙会招募“话务员”,要求入职者按照设定好的话术,按照非法获取到的公民信息名单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自称是各类平台的“客服”,引导受害人添加上游诈骗分子的联系方式。这种工作就是诈骗引流行为。

四、线下推广引流的工作不能做。线下推广引流多以赠送小礼品为诱饵,要求事主扫描二维码或是用拉人建群、发送虚假广告来免费领取小礼品。而这些所谓的兼职工作其实是帮诈分子进行地推式引流,为诈骗分子下一步实施诈骗做准备。

五、帮助诈骗分子取现的工作不能做。不少犯罪分子为了转移赃款,会雇佣人员在线下转移资金,并承诺高额报酬,其实这些工作就是充当电信网络诈骗行为洗钱的“工具人”。

立案庭号码:0979-8442072;0979-8442073

联系电话:0979-8442082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