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动态 > 主题教育
【主题教育】 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 推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作者: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1-17 23:45:27 打印 字号: | |

领导干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大力倡导并身体力行形成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11月16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军,党组成员、副院长才仁卓玛到河西人民法庭开展“四下基层”实践活动,并召开座谈会。


会上,王军院长结合主题教育,以《人民法庭在深化诉源治理中如何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题,为法庭全体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主题教育党课。并要求法庭全体干警要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再发力。法庭要结合辖区实际,主动推动人民法庭融入党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作用,突出能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打造符合辖区发展实际的特色法庭,做到涉农纠纷快速化解,真正为辖区发展解决问题、贡献力量;要在审执质量效率效果上再发力。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联系群众最直接、化解矛盾最便捷的优势,大力弘扬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共享法庭建设高质量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继续巩固多元化解、“塔拉”流动法庭、法官工作室、无讼村(社区)等的机制成果,进一步加大司法办案力度,抓好服判息诉率、改判发回重审率、案件比、案访比等相关重点指标提升,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要在提升专业能力上再发力。抓紧抓实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聚焦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效果,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政治意识、业务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激发创先争优动力,切实推进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争创百家“枫桥式人民法庭”。

才仁卓玛副院长,为全庭干警宣讲了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精神,并要求河西人民法庭按照张军院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能动司法促推诉源治理”“坚持系统思维和强基导向,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效能优势”三个方面要求,抓住“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契机,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实现大发展,助推基层治理能力实现大跨越,促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实现更大提升。


下一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在执法办案、统筹推进多元解纷、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上“寻思路、定目标、求实效”,不断深化践行“四下基层”工作制度,加强基层治理,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立案庭号码:0979-8442072;0979-8442073

联系电话:0979-8442082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