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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凝心聚力学思想 砥砺前行强党性——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各党支部开展“想一想我是哪种类型干部”思想大讨论
作者: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1-16 00:34:24 打印 字号: | |

为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贯彻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和全省省管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工作要求,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各党支部组织开展“想一想我是哪种类型干部”思想大讨论。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

第一党支部“想一想我是哪种类型的干部”思想大讨论会议由第一党支部书记芦生民主持,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院党组书记、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王军同志和院党组成员、院党总支副书记、政治部主任刘新辉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讨论会。

讨论会上,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再次集中学习了陈刚书记在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全省省管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和相关文件精神。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自觉对标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省委“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要求,紧扣岗位职责,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分析自己属于哪一类型的干部,谈体会、话感悟。


第一党支部书记芦生民强调,要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终身课题,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党性觉悟,认真分析自己是属于哪一种类型的干部,牢牢把握“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鲜明导向。要把能力提升作为第一要务,在履职尽责中严负其责,坚持严于律己和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着力提升服务群众质量成效和为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始终做到真抓实干敢担当、提质增效善作为。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

第二党支部“想一想我是哪种类型的干部”思想大讨论会议由第二党支部书记孙豫奎主持,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

会上,第二支部书记孙豫奎领学陈刚书记在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围绕陈刚书记提出的“三种类型”干部进行对照自省、讨论交流。支部各党员聚焦岗位职责,逐次进行讨论发言,进一步剖析自身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更加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


第二党支部书记孙豫奎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标对表“三类干部”,持续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讲新话、办实事的能力本领,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以实际行动推动和省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落细落地、走深走实。理清发展思路,始终保持“紧在前头、快在前头、干在前头”的奔跑状态,发扬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作风,树立强烈的目标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强化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切实凝聚起强大合力,推动法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

第三党支部“想一想我是哪种类型的干部”思想大讨论会议由第三党支部书记才仁卓玛主持,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

会上,第三党支部书记才仁卓玛带领各党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等内容。各党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结合自身工作深入剖析、查摆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整改计划,争当态度上虚心好学、工作上兢兢业业、作风上实干担当、纪律上廉洁自律,并在党组织的引领下冲锋在前、发光发热的党员干部。


第三党支部书记才仁卓玛强调,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民法院审判权,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务必廓清思想迷雾,厘清认识误区。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坚定方向、强化担当。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提升战略谋划能力、落实执行能力、化解风险能力、努力成为“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政法干警。牢固树立人民法院为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守初心、不忘本心,努力做到尽职尽责、严谨负责、勇于担责的党员干部。

立案庭号码:0979-8442072;0979-8442073

联系电话:0979-8442082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