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青2801民初3436号案件,因该案属撤诉案件,除特殊原因,仍由原承办人办理案件,不适宜随机分案,故应当由承办法官赵琰办理,故本院对该案进行二次分案,现公示如下:
原承办法官赵琰,办公电话:8443366
现承办法官芦生民,办公电话:8442020
特此公示。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