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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东人民法庭正式揭牌
作者: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9-08 12:24:18 打印 字号: | |

2023年9月7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东人民法庭正式揭牌,标志着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迈出新的步伐。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忠义,中共格尔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菊,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辛向东,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徐锐,政协格尔木市委员会副主席王启基,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赵文才,以及本院在格班子成员出席揭牌仪式。仪式由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军主持。

揭牌仪式上,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军对应邀出席的人员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并指出河东人民法庭是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继河西人民法庭后设立的第二个派出法庭,该法庭是突出“商信鸟”设计理念的一所现代化法庭,充分体现便民、利民、为民的司法理念,将集中审理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各类民商事案件,有效维护辖区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以新建的河东人民法庭为依托,深化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不断把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最末端和最前沿,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为现代化青海副中心城市建设贡献司法力量和智慧。

揭牌仪式上,中共格尔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菊对河东人民法庭的揭牌启用致辞表示祝贺。张菊书记指出,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沿。河东人民法庭要以此次揭牌为契机,充分发挥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把法庭建设成为解决群众诉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平台,辖区党工委要始终把支持法庭工作,作为维护司法权威、优化法治环境的大事来抓,共同担负起维护全市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要牢牢把握“政治机关”这一根本属性,切实筑牢政治忠诚。市人民法院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平安、守护一方正义、促进一方发展的职责使命;牢牢把握“能动司法”这一工作理念,切实强化责任担当。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科学内涵,配强配齐河东人民法庭工作力量,为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做好服务保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这一根本宗旨,切实站稳人民立场。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主动回应辖区内企业及人民群众关切,及时解决企业及群众难题,全力维护企业及群众利益,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现代化青海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仪式现场,宋忠义院长,张菊书记,辛向东副主任,徐锐副市长,王启基副主席,赵文才副书记共同为河东人民法庭及诉讼服务中心揭牌。河东人民法庭建筑面积1002平方米,地处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4622.33平方米。2020年8月开工建设,今天正式揭牌投入使用,这将更加合理地布局格尔木市司法审判资源,更好地为辖区企业及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

揭牌仪式后,参加揭牌仪式的各位领导,市法院各内设机构及派出法庭正副职,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同志参观了新建设完成投入使用的河东人民法庭。

在参观过程中,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忠义听取了法庭详细介绍和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并指出河东人民法庭的设立是延伸司法服务的载体和触角的绝佳契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河东人民法庭”建设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以点带面,抓出实效,要以“河东人民法庭”建设这个“小支点”撬动基层社会治理的“大格局”,建设为海西版本“候鸟式法庭”在基层治理创新中的一张“金名片”。

近年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持续上升,案情渐趋复杂,为依法妥善处理案件纠纷,深化司法改革,市法院积极推进“一法庭一特色”建设,以智慧法院连线诉非衔接为载体,努力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河东人民法庭的揭牌启用,是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求的生动实践,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致力于打造具有格尔木法院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立案庭号码:0979-8442072;0979-8442073

联系电话:0979-8442082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