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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庭前见面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作者: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3-22 20:41:24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着眼于强化诉源治理,积极创新体制机制,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抓手,注重发挥庭前见面在定分止争中的功能作用,及时与行政机关会商,与律师充分沟通,多方听取意见,最大限度寻求案件妥善处理最佳结合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近日,格尔木市法院利用庭前见面成功实质性化解一起行政复议案件。被告某经发局作出行政登记,原告认为该行政登记决定未征得其同意,据以作出行政登记决定的事实依据系案外人伪造,遂向其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某行委维持原行政登记决定。为查明案件事实、提高庭审效率,市法院法官与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庭前见面,厘清本案争议焦点为股东内部纠纷,经和原告方协商沟通,原告最终撤诉。虽然依法裁判是法院监督依法行政和定分止争的主要手段,但通过庭前见面,使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对于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有时效果更佳,既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又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之后,法官向行政机关讲解了市法院“八和”特色调解室——和域室,详细讲解了我院行政审判庭的大事记及为促进“府院联动”所作出的积极努力和尝试。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有力举措,能够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



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助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市法院将积极探索完善化解行政争议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