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共青海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才仁卓玛主持,在格院领导及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中共青海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体会议是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时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青海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全会提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坚决行动、务实之举,为我们做好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指明了前进方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将全会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中共青海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要将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与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高位对标全面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决策部署和州委、市委工作安排,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格尔木新篇章。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深刻领会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体会议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全会精神实质,扎实做好贯彻落实。要发挥好领导干部“头雁效应”,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党建+业务”等形式将学习实践活动覆盖到每一位干警。要扎实抓好学习宣传,在“一网两微五平台”迅速推出格尔木法院学习动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要结合各项主题活动细学精学,分层分级推进政治轮训,确保全院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省委、州委、市委工作部署上来,不断推动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抓实审判职责,提升司法保障能力。要坚定不移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审判执行中更加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要进一步挖掘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社会安全稳定、绿色发展转型、市域社会治理等功能,进一步彰显为民情怀、创新工作举措、拓展工作效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