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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暨廉政约谈会
作者: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1-04 22:16:56 打印 字号: | |

1月4日上午,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军同志主持召开了格尔木市人民法院2023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暨廉政约谈会,全面总结2022年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对2023年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及派出法庭正副职领导参会。



党组成员、副院长孙豫奎同志先后传达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共格尔木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的通知》。指出2022年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值得肯定,迎来的2023年仍将是一个充满希望和挑战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二十大报告,确定了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站在新一年的起点,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必须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时不我待”的责任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再创新佳绩。2023年春节来临之际,全院干警要时刻保持警醒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守住初心,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王军同志结合2022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年初各项工作安排情况,对班子成员和各中层领导就做好当前工作提出以下四点要求:一是抓学习 ,常怀纠治“四风”的“戒心”。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及派出法庭负责人要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统筹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安全维稳工作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契机,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会,通过学习先进典型、通报警示案例,把廉政建设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引导干警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拂心灵之尘,常悟干事之道,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二是建机制,坚定纠治“四风”的“决心”。各内设机构及派出法庭负责人要结合2022年41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查漏补缺,坚持边查边改,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针对上一年度薄弱环节,“固本培元”建机制,查缺补漏完善原有制度,总结经验,推进创新性制度建设,实现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全方位接受监督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职责,持续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做到放权不放管。三是优服务,树牢纠治“四风”的“初心”。各内设机构及派出法庭负责人要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抓紧抓牢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紧盯全省法院审判质效考核平台确定的各项工作指标,科学管理、精准施策,全力奋进,争取2023年审判工作质效排名取得新进步。在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中,各内设机构及派出法庭负责人要引导干警把人民至上的思想落实到审判执行办案中,守初心、担使命,将整治“四风”作为厚植为民情怀、践行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持续开展企业走访活动,整合、吸纳各类意见建议。积极探索构建“法院+N”机制,为群众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解纷服务。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努力创建海西版本的“候鸟式法庭”,积极推动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严督察,保持纠治“四风”的“恒心”。督察室要通过采取“线上”与“线下”督察相结合的方式,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警醒悟、知止。同时要对各部门政治理论学习、干警纪律作风、“三个规定”填报、庭审、诉讼服务、案件质量、裁判文书上网等情况,以及新修订制度办法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要定期研判线索核查、“三个规定”有效信息填报等方面的情况变化、定期组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规党纪,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党组,及时印发通报,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治,推动新风正气不断充盈、司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