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动态 > 工作动态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一房二卖巧执行 成功返还购房款
  发布时间:2022-11-23 18:50:53 打印 字号: | |

 

11月22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长达4年的“一房二卖”案件,申请执行人拿到47万购房款现金后,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道:“感谢执行法官,我终于拿回我的购房款了,4年过去了,这事终于解决了”。

2018年8月30日,杨某某经朋友介绍,与格尔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了购买某房屋的口头购房合同,杨某某通过债权转让方式支付购房款,格尔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出具了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一张。2019年4月,杨某某数十次要求交房,但格尔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诿。2020年6月,杨某某去房屋现场时发现该房屋已经装修并且有人入住。格尔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一房二卖”。2021年8月,杨某某将格尔木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法院。2022年3月,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格尔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杨某某购房款。

衣食住行乃民生大事,房屋购买更是人生要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格尔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多次向其法人交涉,告知其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自己的车、房被评估拍卖、涉及案件信息被曝光的困境,甚至被追究“拒执罪”。但疫情突如其来,被执行人又迟迟未返还房款,执行法官巧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网络查控,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使其无法进行资金流转,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迫于压力,被执行人格尔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申请执行人杨某某购房款47万元。至此,一起“一房二卖”的违约行为引起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执行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环节,关系到司法权威的树立和司法公信的提升。长期以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不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工作要求,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将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利”转化为“真金白银”,以实际行动践行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