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法院是法治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今年以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始终锚定“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服务措施落实到具体案件中,全面提升涉企纠纷办理质效,畅通涉企纠纷绿色通道,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创建我市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作为市场经营主体中的中小微企业,往往因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薄弱、法律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等原因,更容易面临资金链断裂、资金回流难等问题,进而引发诉讼,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秩序。为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市法院秉持营商环境“优”无止境的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高效化解各类涉企矛盾纠纷、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09年5月23日,原告兰州某水电安装公司与被告中国建筑某公司的青海分公司(已注销)签订承包合同,约定原告承建被告青海分公司承包的100万吨钾肥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尿素散存库施工项目。竣工后,合同实际结算金额4895473.42元,被告支付了4824643.42元,剩余70830元至今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无奈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电话联系被告了解案情,得知被告因自身经营原因导致资金周转存在困难。对于欠款事实被告认可,但表示目前确实无力按期还款。在查清症结后承办法官运用线上方式对该案进行调解,准确认定金额后,法官又反复从“企业声誉”“持续合作”“企业长远发展”等角度对双方进行了释法明理,积极与原告进行沟通,告知被告公司目前的状况,希望原告可以在被告的偿还能力范围内适当延长履行期限,这样既有效的保护了原告自身的合法权利,又能让被告渡过难关,同时还能维系双方多年建立的友好合作关系。最终,在法官努力下,近日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中国建筑某公司于半年内支付原告兰州某水电安装公司剩余工程款49024元。
今后,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在涉企诉讼领域积极作为,不断优化审判流程,推动审判专业化水平提升;继续强化与企业的良性互动,切实征集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为涉诉企业提供更加精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持续推动专业规范、优质高效、便捷利民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切实维护企业经营秩序稳定,助力企业健康有序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