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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化解用工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扎实做好诉中调解工作保障职工权益
  发布时间:2022-11-01 17:39:4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用工单位与职工之间发生的纠纷,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际解决用工单位与职工遇到的困难,有效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赢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自2022年7月7日起,被告在原告处担任会计工作,8月1日双方因工作问题产生争执,被告随即提出解除用工合同关系,在未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离开公司,并以原告未向其支付工资为由,将原告投诉至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原告向被告支付部分工资;后原告以被告未交接工作为由起诉至法院,双方的矛盾愈演愈烈……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作为公司与职工之间的诉讼案件,应秉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相适应的原则,为企业在疫情严峻的考验下提供司法助力,且财务账册对公司发展及年终核算税额等方面均有影响;在双方的合同关系履行期间,原告作为用人单位,也应该保障职工工资支付,从而促进市场经济在诚信、公平的氛围下进一步发展。为此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当事人,对双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让其主动前来法院协商解决。最终,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耐心劝说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当场移交了财务账册,核算了原告欠付被告的工资,并表示欠付工资不再另案主张,用以折抵原告在本次诉讼产生的损失,原告亦放弃了对其他损失的主张并撤回了起诉。

调解是化解纠纷的最佳方式。本案通过调解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了健康有序的企业用工法治环境,实现了员工权益保护和企业依法用工双赢。高效率、多途径调解的背后,是法院干警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体现,也是推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走深走实的具体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坚定司法为民初心使命,加大为民办实事的力度,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