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作为一项重要的解纷机制,具有人性化、节约诉讼成本、高效结案等优点。诉前调解能够减少不必要的诉累,还能为双方当事人解除很多后顾之忧,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提高了司法效率。
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标的达百万的民事案件。当事人提出诉前调解申请,考虑到该案虽然标的大,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为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高,减少繁琐诉讼程序,立案庭遂即将案件委派给了诉调对接中心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马明虎在收到案卷后便立即给双方当事人打电话沟通,了解案件详细情况,调解员多次将双方当事人分别约至法院调解室,运用背对背的调解方法,从法理、情理方面逐一向当事人耐心解释。经过多次沟通协调,调整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握手言和。
案件全部履行完毕后,当事人对调解员表达着由衷的感谢,也对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长期以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目标,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对涉及民商事案件一直优先适用诉前调解程序,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面推进“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工作, 充分发挥了诉前调解的优点,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当事人多元化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