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增强工作透明度,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近期,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从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青妇、人民陪审员、律师、社区、乡镇工作者等各行业代表中聘请11名同志作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的廉政监督员,并向其颁发《聘任书》。

据悉,11名廉政监督员是经过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实地走访、调研、谈话等方式从各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程序严格筛选而出,均来自各领域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代表,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望。根据《格尔木市人民法院选聘廉政监督员的实施方案》,聘任来自各行各业有影响力的代表作为廉政监督员,结合廉政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廉政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法院干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察觉、早反映、早制止,为持续推进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多提意见建议,切实履行职责、发挥“探头”作用。实现外部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有机结合,使廉政监督员真正成为下情上达的“直通车”,廉政建设的“监督哨”,了解干警的“显微镜”,公平正义的“助推器”。
新聘任的廉政监督员纷纷表示,今后将积极履职,坚决做到要‘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要使“天平”更平,积极谏言献策,全面监督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司法作风、廉政纪律等情况,加强沟通联系,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大力传播司法正能量,传递法治好声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