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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开展执行积案“清案清账清心”三清活动
  发布时间:2022-04-11 17:28:4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兑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实现“清理积案、清算旧账、清濯初心”的目标,全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格法队伍。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省、州法院工作会议精神,针对管辖区域内执行案件特点,启动执行积案“清案清账清心”三清活动,直面执行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动旧存案件集中清理工作,助推审判执行质效进一步提升。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三清活动”于2022年4月1日至7月31日集中开展,活动分为制定计划和集中清理积案两个阶段。本次清理积案活动重点清理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案件等七类案件。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通过三个方面打好组合拳,强化执行力度,确保“三清”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与效率。一是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清理执行积案的领导和责任落实。成立了由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执行局局长为副组长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清理执行积案责任制,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到人,将排查出的积案逐件量化到各执行人员。明确清理积案责任,组长对清理活动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执行局局长为直接责任人,执行法官为具体责任人,层层抓落实,下大力气、花大功夫消除人民群众反映的“空调白判”现象。二是依法执行,深植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既要加大强制执行的力度,用好用足法律规定的措施和手段,争取执行成果的最大值,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又要植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文明办案,强化执行公正意识,坚持执行公开,促进执行公正。要讲究执行方法和策略,提高执行水平和执行技巧,确保质量与效率并重,兼顾相关主体合法权益,修复利益失衡,努力实现多方共赢,争取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丰富宣传措施,着力营造良好的执行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通过互联网、电子屏、宣传册等平台及时公布清理出的积案中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重点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拘留、罚款、追究拘执罪等惩戒措施的宣传,有力震慑了大批被执行人。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协助、支持人民法院执行的舆论氛围和良好风尚,推动执行工作健康发展。通过公开执行动态,邀请代表委员、新闻媒体见证执行,及时、客观、真实的展示执行工作成果等方式,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引导人民群众了解和关心法院执行工作,弘扬“守约易、失信难”的社会价值观。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