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流行这么一句话“承接工程难,做工程更难,收工程款难上加难!”由此可见工程款的支付是让很多人伤透脑筋。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对受理的原告胡某某诉被告常某某及河南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调解结案,实现了案结事了。本案纠纷起因于原告自被告常某某处承包了常某某分包河南某建筑公司中标的一项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双方达成口头劳务承包协议,原告组织人力、物力完成分包的劳务工程,案涉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投入使用。2021年6月发包方已经将工程尾款支付给二被告,但是二被告迟迟不向原告支付,原告多次索要无果,才选择了诉讼。原告胡某某向法官吐露到“小包工头现在做工程是两头受气,上头公司不按进度付款,下头农民工工资一份不能少。为了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我只能向银行贷款。好不容易工程结束了,上头也压着不付款。我的日子过的很难。案子如果能尽快解决,我的损失也会减少很多”。受理案件后,承办案件法官也为承包了工程的胡某某拿不到工程劳务费而揪心和着急,随即承办法官联系被告,由于被告常某某节前已返回原籍,其称节后等其返返回格尔木后协商解决。而被告河南某建筑公司则称原告与公司没有形成劳务合同关系,其公司不承担责任。承办法官虽然想尽快为原告解决难题,但被告不到庭,也难于解决问题,经征得原告意见,原告同意被告返回格尔木再行处理。
三月中旬被告返回格尔木,承办案件法官抓紧时机,在被告推脱无法来法院的情况下,采取巡回审判方式上门审理。经过一番拉锯战式的调解过程,终于促成调解,确定支付数额,被告常某某同意十五天内支付胡某某工程款,本案调解解决。调解完毕,胡某某握着法官手表示感谢说道“小包工头挣钱难,但是有了法院给我们主持公道,我也感觉没有那么难了”。近日,胡某某打来电话,被告已按约付款,本案案结事了。
近年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很多“小包工头”也是农民工出身,在其支付了其他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后,其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应得到司法保护。格尔木市法院依法保障不留死角,摸实情,想实招,多举措保障各行各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