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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找准症结化矛盾 落实案款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02-11 17:50:03 打印 字号: | |




   “法官,谢谢你们!”一句句感谢的话语萦绕在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干警耳边,双方当事人带着“满意”离开法庭,脸上洋溢着认同和赞许。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当庭调解余某某、曹某某与某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保险纠纷一案,并及时支付了身故保险金30万元。

2020年万里商贸公司(化名)为职工投保了3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后该公司职工余某发生意外身故。作为死者父母的余某某、曹某某多次与用人单位及保险公司协商无果后,无奈走上维权道路。2021年底,经格尔木市金融调解站组织双方调解,仍未能予以解决,至此双方纠纷已僵持近一年之久。死者父母余某某、曹某某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审理过程中,行政审判庭找准案件切入点,在查明被保险人意外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且符合理赔条件后,立即按照法律规定向当事人释明申请索赔,责令保险公司依法启动理赔程序。由于受疫情影响,当事人无法现场认证完成理赔程序,行政审判庭法官遂组织保险公司异地办理理赔认证,并将案件资料邮寄格尔木公司,现30万元身故保险金已支付到位。

新年伊始,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多措并举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调处力度,一以贯之地为民办实事、舒民忧、解民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始终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践行要旨,坚持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根本标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