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为民服务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窗口作用、纽带作用和桥梁作用,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近日,格尔木市法院河西人民法庭干警前往郭勒木德镇城北村调解了三起劳务合同纠纷。
2021年8月至9月期间,侯某雇请魏某等三人在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某工地上从事内墙粉刷工作。工程完工后,经结算,候某欠付魏某等三人劳务费共计3万余元,候某分别向魏某等三人出具了欠条,并约定了还款期限。还款期限届满后,巍某等三人多次向侯某催要劳务费,但侯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劳务费,故魏某等三人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本案原告魏某等三人都是以外出务工收入作为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又考虑到临近春节急需用钱,遂迅速试图与侯某取得联系,但一开始侯某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无法取得联系,承办法官通过多方打听找到侯某的家庭住址,并多次前往侯某的家中寻找其下落,但得知侯某也因外出务工多日未归,承办法官耐心地对其亲属说明案件情况及法律关系,希望他们耐心劝导侯某,使其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经过多次沟通,侯某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称其已到达格尔木,但因家务繁忙无法前往法庭,又考虑魏某等三人因在外地务工无法及时赶回格尔木参加庭审,故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决定采用“移动微法院+巡回审判”双模式处理该案,在全面了解案情和认真核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后,承办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从法理与情理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两个小时的耐心劝导,侯某认可并同意支付欠付魏某等三人的劳务款,但由于经济条件限制无法及时支付,魏某等三人对此也表示理解,同意给予侯某一定的还款期限,最终侯某与魏某等三人达成调解协议,案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一直以来,河西人民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群众服务模式,坚持法官走出法庭、实地办案的工作思路,主动回应群众需求,努力为群众办实事、纾民忧、解民困,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