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事” 系民生,民生无小事。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通过巡回审判,成功化解原告王某诉被告汪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切实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1年12月13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王某与被告汪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首先联系原告了解欠薪情况,得知原告2021年10月受雇于被告驾驶挖掘机为被告在工地干活近两个月,被告尚欠四千多元工资未支付。虽然数额不大,但承办案件法官认为该起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随即承办案件法官联系被告,通过沟通了解被告拖欠部分工资的缘由是其雇佣原告驾驶挖掘机后,原告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务工,提前离场,造成被告年底再雇佣挖机司机困难,产生了损失。考虑到临近年关,原告急等工资过年,农民工工资无小事。因被告不在格尔木市,承办案件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告询问其何时返回格尔木。1月25日,得知被告回到格尔木市,承办法官随即确定该案的调解思路,将该案巡回法庭到当事人家中,与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耐心释法明理,让双方懂得建立合同关系后要诚信守约,让被告体谅农民工赚钱不易。经承办法官的诚恳交流,悉心调解,原告对自己提前离开工地的情况表示歉意并自愿要求折抵工资400元,被告也表示同意并当场支付原告剩余工资3800元,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助推“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运行,聚焦群众“急难盼愁”问题,努力用最优的方式化解涉民生案件,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法院新形象,将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落地见效,以实干实绩诠释为民服务宗旨,让司法为民更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