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调解,热心为民”。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冶庭华收到了群众送来的一面锦旗,当事人李某当场表达了对特邀调解员的感激之情,对格尔木市人民法院高效快捷的诉前调解给予高度赞扬。
当事人李某和马某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双方按照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后开始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好景不长,双方因性格差异较大,常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马某离家出走,长期未归,双方协商解除婚姻关系。后双方家人为彩礼返还问题多次协商未果,李某遂一纸诉状将马某及父母诉至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要求女方返还彩礼90000元。
考虑到婚约财产纠纷类案件容易激化矛盾,立案庭将案件委派给在此方面有丰富调解经验的特邀调解员冶庭华。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之初,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调解员以话家常、问冷暖的方式逐渐缓和了双方的冲突情绪,随后采取背靠背调解、面对面释法的方式给双方做思想工作。最终,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调解员还就履行问题也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马某当场返还原告彩礼款45000元,剩余彩礼款李某放弃主张,最终,一场返还彩礼的纠纷经过调解得到妥善解决。圆满化解了两个家庭之间的矛盾,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近年来,因结婚成本越来越高,彩礼名目越来越多,一旦遇到解除婚约时,出现民间习俗、情理与法律之间的冲突,导致纠纷增多,而此类案件若处理不当,容易引发两个家庭、甚至两个家族更大的矛盾冲突,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在处理婚约财产案件的时,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原则,将诉前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矛盾的重要措施,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根据每个纠纷的具体情况,安排擅长家事群众工作的特邀调解员负责诉前调解,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源头。今年截止目前,委派诉前调解案件16件,调解成功5件,且全部当场履行,切实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真正实现定纷止争,最大限度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