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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红包”,为格尔木法院的审判团队打Call!
  发布时间:2021-10-27 17:20:0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贺法官审判团队在审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坚持廉洁办案,坚决执行“三个规定”,果断拒收当事人“红包”,并对送红包的当事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案件当事人对此十分惭愧并真诚致歉。

10月25日下午,贺法官的助理发现她的微信中突然有了一笔待收的2000元的微信转账,点进去发现是近期她与贺法官审理的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的被告宋某某发起了转账,助理突然明白这可能是当事人送的红包,她立即将此事汇报至贺法官,贺法官第一时间向院领导说明情况,并将其助理与被告宋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上报至督察室,在督察室干警的监督下,法官助理将该2000元微信转账立即退还给宋某某,并在微信聊天中对宋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贺法官也以办案法官的身份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当面表明平等对待案件双方当事人,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处理案件的坚决态度。她对宋某某说:“每一件案件能否胜诉不在于当事人与承办法官关系的亲疏,关键在于当事人有理没理及自己是否掌握足够的有力证据。”最后,宋某某表示通过贺法官的批评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知道自己 “闯祸”了,并向贺法官及助理表达了自己真诚的歉意。 

拒收“小”红包,守住“大”纪律。拒收红包已成为广大党员干部作风要求和自律行为,贺法官不是第一个更不会是最后一个,将有更多的法官将拒收“红包”成为发自内心的自觉行为。端稳天平高举利剑,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法官的应尽职责,而这种“红包”的行为却是在给这份神圣职责蒙尘,对于贺法官审判团队果断拒收“红包”的行为,值得每一位格法人为他们打Call!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