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格尔木市法院受理了原告田某与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19年被告向原告赊欠了价值15万余元的八孔砖,至今被告仅支付1万元,剩余款项至今未付,经原告多次索要未果后诉至法院。
此案受理后,经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发现双方对款项均无异议,诉至法院仅仅因为双方庭前沟通时一言不合相互置气,互不相让。承办法官了解到矛盾集中点后,考虑到原告经营商铺无法及时前往法庭处理案件,决定前往原告商铺的经营所在地郭勒木德镇城北村巡回审理此案。承办法官从本案涉及的法理、事理和情理的角度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双方终于放下芥蒂,尽释前嫌,化干戈为玉帛,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和金额,达成了调解协议。
近年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西人民法庭结合辖区特点,通过家门口的巡回审判,把司法服务送到百姓身边,真情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紧紧围绕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管理能力创新,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为服务格尔木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