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革命先烈的奉献精神,弘扬驰骋热烈的爱国情感,激励格法人传承好辛亥精神,赓续好红色血脉,10月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以“观悟峥嵘岁月 赓续红色精神”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中,党支部书记才仁卓玛带领各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努力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纪念馆文章《中国共产党的“产床”和精神家园》;井冈山革命博物馆文章《中国革命的摇篮》、求是网文章《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继续奋勇前进》,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及讲话精神,并勉励各党员继续担当历史使命,掌握历史主动。
党员们利用业余时间观看《辛亥革命》,通过观看影片、辛亥革命重点知识的梳理,进一步了解了辛亥革命的前因后果、实践过程以及孙中山先生和辛亥革命先驱为国为民鞠躬尽瘁、天下为公的爱国大义。党员们表示:历史的硝烟已经散尽,但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要牢记历史,弘扬辛亥革命先驱为振兴中华而矢志不渝的崇高精神,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决心,提升爱国信念与情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10月21日上午,各党员参加义务劳动活动,活动中,各党员手持垃圾夹、垃圾袋等清洁工具及党史学习宣传材料、环保宣传材料到金峰路沿街打扫卫生,并向沿街商铺、过路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各党员打扫卫生的同时,深入人民群众开展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普法工作。通过活动,各党员深刻认识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表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将“守初心、担使命”转化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原动力,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积极推动各项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10月21日下午,第三党支部开展了“学好党内法规,做合格党员”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宣传委员高文君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论述出发,深入全面介绍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的内涵、种类、特征等,同时带领支部全体党员重温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点内容。通过学习交流,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要做一名合格党员,一定要熟练掌握、深刻领会、严格遵循、自觉运用好各项党内法规制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活动最后,第三党支部书记才仁卓玛向各党员提出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曾讲道“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红色资源也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珍贵资源,一定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使之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绽放出更加耀眼的光彩。”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定要坚定理想信念,一心向党;勇于务实担当,一心为院;坚持以人为本,始终一心为民;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2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