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格尔木法院紧跟党中央步伐,不断丰富学习形式,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地办好实事,当好贴心人。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以绩效考核为抓手持续推进提升当庭宣判率,提高案件审判效率,打造公平正义“可视化天平”,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当庭宣判是践行司法为民思想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对法官业务水平和庭审驾驭能力有较高的要求,格尔木法院紧密结合近年来司法公开对庭审活动公开的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办案法官锤炼业务,适时进行当庭宣判,让公平正义更透明。
面对新时期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格尔木法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要求,锤炼法官业务水平和庭审驾驭能力。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当庭宣判案件238件,其中:刑事案件160件,占比92.49%;民事案件77件,占比18.87%;行政案件1件,占比20%,各类案件经过业务锤炼根据案情进行当庭宣判,充分显示了格尔木法院敢于挑战、敢于迎战、敢于应战的信念和决心,呈现优秀法院中优秀的法官业务素质。
刑事速裁程序是比简易程序更为简化的审判程序,针对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况下适用的快速审结程序。格尔木法院刑事速裁程序截止2021年7月31日占刑事案件结案数的61.84%,平均审理期限5.55天,刑事速裁案件当庭宣判率达100%。 在全院各业务庭法官的共同努力下,上半年格尔木法院当庭宣判率位于全州第一。今后,格尔木法院将以扎实有效的举措、求真务实的作风提升办案水平,根据案件情况适时提高当庭宣判案件数量和质量,让司法更高效、让审判更透明,让“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更加“接地气”“聚人心”“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