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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召开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1-05-25 16:37:02 打印 字号: | |

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5月24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召开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党组书记、院长王军同志主持会议,全院干警参会。

会上,督察室主任张勇同志传达了《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召开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要求、领导小组、整治内容和措施、工作要求。指出,群众期盼处就是正风反腐发力点。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小切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州、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对标对表省州法院的实施方案,一体推进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贯穿到整治行动的始终,突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把此次整治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

最后,党组书记、院长王军同志作动员讲话,就如何做好全院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方案》是全院各部门的《方案》,各内设机构及派出法庭要树立大局意识,各部门要主动对照整治方案,以整治内容为导向,找准自身短板、弱项,对存在的问题分清轻重缓急,按省州法院要求的时间节点抓好落实。二是问题是全院各部门的问题,各内设机构及派出法庭要树立团结意识,各部门要做到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互相沟通,既要有集体意识,又要有主人翁的思想意识和心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三是清白是全院各部门的清白,各内设机构及派出法庭要树立为民意识,服务群众要有温度、更理性、更文明,对待当事人坚决不能冷漠、生硬、拒人于千里之外,要有热情,要体现人文性。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共同维护格尔木法院的尊严。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