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动态 > 图片新闻
释法明德、笃守笃信、司法清明、笃正笃行
——格尔木法院开展“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评选活动并进行大会表彰
  发布时间:2020-10-24 11:40:50 打印 字号: | |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成果的最终载体,是衡量法官审判工作质量和司法能力的重要标尺,确保上网裁判文书质量,是落实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庭审活动是当事人行使诉权进行诉讼活动和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进行审判活动最集中、最生动的体现,对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案件具有重要的意义。

值格尔木法院建院60周年即将到来之际,为表彰先进、评先评优,激励干警奋发有为、再创辉煌,开启司法事业新篇章,2020年10月,市法院在全院开展了“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评选活动。通过对参评文书和参评庭审的初选、复选,5篇优秀裁判文书和5个优秀庭审团队经过两轮评委的认真评选脱颖而出。10月24日上午,市法院在庆祝建院60周年全院大会上对获得“优秀裁判文书”的裴淑文法官等5位法官及获得“优秀庭审”的商惜华庭审团队等5个团队进行了大会表彰,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孙晓东同志向全院干警宣读获奖评语;随后,与会领导向荣誉获得者及团队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

    党组书记、院长王军在大会上指出,人民法院是在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人民法官对法律应当做到忠诚地遵守、忠诚地信仰,通过庭审活动和裁判文书,以规范的庭审程序和法言法语,准确的裁判说理和裁判结论传送出人民法官知行合一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权威,使专业知识学有所得,学有所用,以己身代群体,展现人民法官纯厚正直、专业精湛的司法形象,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