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是社会的缩影,是教书育人和学习知识的场所。为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进一步净化校园环境,营造和谐育人的气氛,增强青少年知法、守法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020年9月16日至18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法官助理李欣蔚和行政庭法官助理张婧先后前往西格办小学、第四中学和新华中学,对十岁到十五岁的五百余名中小学生开展法治宣传讲解活动。在课堂上重点宣讲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园暴力、未成年人自我保护以及防范新型毒品等方面内容,同时通过详实的、真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民事、刑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用生动有趣的方式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并告诫他们在不同的年龄段如果违法犯罪,将会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社会后果,从而使未成年人从小建立自觉守法的意识。
此次法律进校园活动也受到了学校老师及学生的一致好评,在课后与各个学校的老师沟通的过程中,老师们表示将会以此次活动作为契机,利用班会做好学生的日常法律宣传工作,在学校营造“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青少年接受能力强、正处于形成是非观的关键阶段,法治教育不可或缺,通过法治进校园的宣传活动,使同学们受到了深刻的教育,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增强了文明守纪意识,提高了抵制和防范校园暴力的能力,进一步促进平安、和谐校园的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走进学校、走近学生,为构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贡献力量。